东华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阳光健身跑活动方案
发布人: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01   动态浏览次数:18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华理工大学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课外锻炼的要求,为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磨练学生意志,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期学生校园阳光健身跑活动方案:

一、校园阳光健身跑时间与地点

1.时间:每天6:0022:00

2.地点:广兰校区、枫林校区、学府校区;

3.起止时间:

大一:2023.9.25(第4周星期一)-2023.1.5(第18周星期五);

大二:2023.9.4(第1周星期一)-2023.1.5(第18周星期五)。

二、校园阳光健身跑对象

在籍本科大一、大二全体学生(鼓励大三大四学生积极参与)。

 

三、校园阳光健身跑标准

每次跑步最低要求为男生1.5公里、女生1公里,每天最多计入两次有效成绩,每周最多计入10次有效成绩,学期计入有效最大值120次,配速3′~10′。超出有效最大值的跑步数据记入软件后台数据库,年终评比“健身达人”、“跑步之星”等。

四、校园阳光健身跑成绩处理

校园阳光健身跑与体育课成绩挂钩,占体育课总成绩20%(体育课总成绩=平时成绩×10%+太极拳×20%+校园阳光健身跑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50%,大一第一学期的太极拳考核分数,直接以期末考试成绩按比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校园阳光健身跑成绩= ×100(有效最大值为120次)。(成绩是以有效次数为评定标准,不是看公里数)

五、注意事项

1.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免跑申请单(体育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学生资料栏目里下载),同时提供三甲医院或校医院出示的证明、病例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教学的主管领导签署相关意见后,交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核实后备案处理。

2.系统具备完善的作弊行为大数据分析识别功能,请同学们自觉锻炼,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凡非正常跑步行为均为作弊行为,跑步严禁使用自行车、滑板车等工具,借助交通工具、他人代跑等作弊行为可被系统分析识别;登录其他同学账号、使用模拟器等代跑作弊行为将被系统记录信息。系统定期或不定期筛查全部或抽查部分跑步记录,后期发现为作弊情况时跑步记录会相应被标记为作弊记录,并统计汇总相应情况。一经系统监测发现,第一次违规者扣除其校园阳光健身跑公里数的1/2,第二次重犯者其校园阳光健身跑已跑公里数全部清零,该学期校园阳光健身跑成绩为零分,全校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3.学生用手机号完成注册,在校验绑定后,即可开始跑步任务。如果在后续使用中,因手机号更换无法登录软件,可以将个人姓名、学号以及新手机号发给大学体育课的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联系跑步成绩管理人员,进行手机号码的替换,后续使用新手机号登录软件即可。

六、 奖励机制

(一)奖励办法

校团委、各学院每年对校园阳光健身跑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排名。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对同学的实际参与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作为参评各种先进集体的参考依据。

 (二)鼓励措施

鼓励大三、大四年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阳光健身跑(跟各学院评优评先挂钩)。

(三)信息查询及反馈

1.所有校园阳光健身跑数据以体育学院后台提供为准;

2.学生可通过手机APP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校园阳光健身跑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请及时与APP客服联系。(客服联系方式:闪动校园APP----客服中心)。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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