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的通知
发布人:刘兴杰  发布时间:2016-07-10   动态浏览次数:387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根据2015年江西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经学校体质测试中心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标准》测试数据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3级、2014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进行测试,时间为2016425日—65日,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测试地点

学校体育馆室內田径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

1.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学籍管理、评优及毕业,请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测试。

2.2013级、2014级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班级,必须提前两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学院负责人与质测试中心预约,质测试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安排时间进行测试。

3. 学生个人因特殊原因没能按照规定时间测试的,必须向本系(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免(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表2)经教务处同意后,由质测试中心据情安排时间进行测试,否则,不予测试。凡没有特殊原因,且已接到测试通知而没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的,后果自负。

4. 各院系凡因工作失误,没能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测试,影响了学生的评优、毕业等,由该系院负责。

附表 1:测试时间安排表

         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东华理工大学教务处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