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学工字[2020] 61 号
东华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评选和表彰 2019-2020学年度涌现出的先进学生集体和个 人,营造良好学风和校风,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按照《东华理工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2020 学年度大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项目
1.优秀毕业生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评优评先工作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开展,是对一定时期内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创新和生活方面的综合评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二)资格条件
1.优秀毕业生: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要求。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三好学生:
(1)本学年获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
(2)体育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
(3)未受纪律处分;或虽受纪律处分,但评选工作启动时,处分已经解除。
3.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获学校三等以上奖学金;
(2)体育达到合格标准;
(3)上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
(4)未受纪律处分;或虽受纪律处分,但评选工作启动时,处分已经解除。
4.先进班集体: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年内全班无一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学习效果优良,在全学院甚至全校名列前茅,或者取得显著进步。
(3)全班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不断提高,95%以上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全班同学自觉爱护公物,无损坏公物现象;注重保持环境和个人清洁卫生,在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中无不达标寝室,且班级中至少有一个寝室被评为“五星级”寝室。
四、评选名额和比例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10%。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5%。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15%。
4.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班级总数的10%。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审核、公示的程序组织评选,按照评选比例合理分配名额,在工作程序、指标分配、评选结果等环节做到公开透明。
2.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按规定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公示时均不能涉及学生的隐私,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6),提交附件5、附件6、附件7、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各项申请表。
3.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制定大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保障公平正义。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三公开”即工作程序公开、评选标准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并按规定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
3.强化监督指导。学工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监督举报电话:83897248,处长信箱:xuegongchuzhang@163.com。
4.材料报送。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评优评先材料纸质版,以类别分类,按照XXX汇总表(附件5)—公示表(附件6)—公示照片(附件7)—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XXX申报表(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排序)的顺序,用燕尾夹分类夹好,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科统一审核、公示,电子稿压缩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OA邮箱:201961023@ecut.edu.cn。
附件: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4:《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5:《东华理工大学各项“评优评先”汇总表》
附件6:公示情况登记表
附件7:公示照片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5日
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