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29   动态浏览次数:500 

 

东华理工学工字[2020] 55  

 

关于开展第一届“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东华理工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和发扬“核军工”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矢志砥砺奋进,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举办第一届“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根据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标准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设10个名额,奖学金为12000//年;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设5个名额,奖学金为6000//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

5.自觉锻炼身体,每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

6.2019-2020学年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课程,且必须完成每学年规定学分;

7.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报“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的优先条件

1.爱学习: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

2.勤实践:积极参加以专业知识发挥作用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实习、实训、实践单位的好评;

3.愿奉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继承和发扬学校核军工精神文化,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在国家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成效;

4.有贡献: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或竞赛活动,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在重大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自主创业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四、评选程序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分申报、初选终评、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29116):个人申请(1029-11月3,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阶段11月311月6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经班级推荐,根据学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参评学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以上,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1171120):学校初选阶段。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东华理工大学“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竞评办法(学校初选阶段)》,初选出15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第三阶段(1121124):15位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公示、先进事迹宣传和网络投票阶段。

15位学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先进事迹在东华理工大学学工网、东华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东华理工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东华理工青年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广泛宣传,投票在相关微信公众平台中同步进行。依据投票结果将候选人进行排序计算得分,该得分占最终评选成绩比重为10%

第四阶段(12月,具体时间待定):在广兰校区软件楼4楼报告厅举行全校十佳大学生终评PK大会,PK现场分为现场自我展示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活动会场具体安排待通知)。

第五阶段(12月,具体时间待定):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发文表彰。

第六阶段(12月底):在新年晚会上举行颁奖仪式。由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学校相关领导现场给予学生颁奖。

五、工作要求

1.“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项目是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重视人才培养过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公益性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奖励我校“十佳大学生”,帮助和鼓励他们更好地学习,通过典型宣传,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和带头作用。同时,获评“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的同学还可获得进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参观和实习的机会。请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大力加强前期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后续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2.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发布评选通知,收集、汇总、审核各项评选材料,并发放奖励金;校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开展。

3.2020年起,“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的评选与我校的“校园十佳”合并,校团委不再另行组织“校园十佳”的评选。

4.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六、上交材料

116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苏丽玲(压缩包,备注学院名称)。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推荐材料的,视学院自动放弃名额。

 

 

                                    学工部(处)   校团委    

             20201029

 

(详情请前往体育学院学团办办体育馆202室查阅)

 

 

 

 

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  2020年10月29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竞评办法.doc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第一届“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东华理工大学第一届“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推荐名单学院自评表.doc

附件5:公示证明材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