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
发布人: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28   动态浏览次数:144 

一、主办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校学工、团委

三、协办单位

    学校各职能部门、赞助冠名单位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3月至12月在东华理工大学(广兰校区)进行

五、参赛单位

    各教学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三月份(下旬)校园吉尼斯大赛(校团委、体育学院)

(二)四月份(上旬) 乒乓球赛(体育学院)

(三)五月份(上旬) 篮球赛(体育学院)

(四)六月份(上旬) 排球赛(体育学院)

(五)九月份(中旬) 男子足球赛(体育学院)

(六)十月份(中旬) 迎新男子篮球赛(校团委、体育学院)

(七)十月份(下旬)田径运动会、太极拳比赛(体育学院、校团委)

(八)十一月(中旬) 羽毛球赛(体育学院)

(九)十二月(下旬)迎新年校园马拉松赛(体育学院、校团委)

(十)2019全年 阳光健康长跑成绩单(手机APP软件后台统计)(体育学院)

七、竞赛分组

足球只设男子组,其他单项比赛设男、女组别。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正式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包括抚州校区)。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近期体检身体健康的学生(各参赛单位严格把关)。

九、竞赛办法:

(一)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名次:各单项的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成绩计入年终总积分。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各组别均按6:1评选;个人各组别均按12:1评选;优秀裁判员按8:1评选。

十一、裁判员: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长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在体育教师及体育专业学生中选派。

十二、其它:

(一)各项目竞赛具体要求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参赛运动员均不得穿奇装异服、佩带饰物,不得留怪异发型,违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执行《东华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及竞赛规程提及的相关违纪处罚办法。

(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41